新順1730

望舒慕羲和

歷史軍事

“咱太祖皇帝滅朱明,是報當年朱溫滅唐之仇。壹報還壹報啊,李唐家的江山被朱溫滅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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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1章 惡龍殘影(十)

新順1730 by 望舒慕羲和

2022-12-9 22:06

  正如以文禦武,是五代十國這頭惡龍的殘影壹樣。
  如今前朝晚期的諸多堪稱魔幻的惡龍姿態,留下的諸多殘影,就是大順此時的主流想法。
  當然,這道殘影,對劉鈺的壹些政策的實施,是非常有好處的。
  也就是同路人的狀態,是可以借用的。
  比如這壹次的鹽政改革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工商業發展政策朝中反對聲音雖大但終究還是有支持者等等,也是源於對明末諸多問題的反思。
  只不過,劉鈺是在借用這種反思,幹和反思關系不大的事。
  比如他就不認為廢引改票是創造性的改革,但他要借著對明末狀況的反思,借著鹽政改革的機會,搞他認為有意義的淮南墾荒改革。
  而他的大廠曬鹽法基本上得到了改革派妥協性的支持,源於對明末反思的壹些思路。
  仍舊以王夫之為例。
  他在土地問題上的看法,其實影響了不少人。
  而這個看法的本質,用老馬的那句話說,叫“統治階級中最老練的領袖,總是力求增加小私有者的人數”。
  作為地主階級中的老練的思想者,明末的許多反思者,得出的結論,其實很簡單。
  自耕農、小農,才是帝國穩定的柱石。
  壹切改革,都應該以保護自耕農的穩定性為最優選擇。
  那麽,由此得出的結論是什麽?
  由此得出的結論,就是國家應該控制鹽業,並且根據國家的預算,在控制了鹽業生產之後,按照預算均攤在鹽的價格上,從而在生產端完成征稅。
  如果國家的開支是固定的。
  那麽,鹽上征收的稅,就不用從自耕農手裏征了,從而就保護小農了。
  當帝國搖搖欲墜的時候,站出來保護帝國的,不是佃戶和礦工,也不是勛貴士紳商賈,真正能站出來的是穩固的自耕農,假如還有的話。
  雖然好像挺難理解的,覺得在鹽裏加稅,和直接征土地稅,有區別嗎?
  其實還是有區別的,因為這裏的自耕農,特指的是六經、古書裏的定義——百畝之田到三百畝之田的農。
  放在這個人均二畝半地的時代,其實叫中小地主更適合壹些。所以這和王夫之追求的“按口計稅”壹樣,這是對特定階級有利的想法。
  而這裏面,又不得不說在鹽稅問題上,大順的儒生們對先賢的解讀。
  單看鹽稅的話,好像先賢的想法,是不成體系的、甚至自相矛盾的。
  壹邊說漢昭帝時候,文學賢良競欲割鹽利以歸民為寬大之政,這純粹是打著“歸民”的幌子,實際上是歸利於大商人、大豪商。畢竟產鹽的地方,離吃鹽的地方很遠。如果國家專營,雖然苛刻,但最起碼還有個度。可要是商賈來,必然要喝百姓的血而根本沒有度。
  所以,壹定不能讓鹽利“移於下”,要官山海以利天下而利。
  另壹邊,轉頭又說,官山海實在是惡政,使得百姓根本吃不起鹽。如果交由市場,由商人負責,那麽壹切就好起來了。
  所謂相所缺而趨之,捷者獲焉,鈍者自咎其拙,莫能怨也。而私販之刑不設,爭盜抑無緣以起。其在民也,此方挾乏以增價,而彼已至,又唯恐其仇之不先,則踴貴之害亦除。
  官府最好啥也不管,這樣的話,鹽價才會平穩。要是高了,肯定有商人跑去平抑價格;全面取締鹽業專營,那麽也就沒有私鹽了。
  這就有點像是後世,壹邊盛贊大明的資本主義萌芽蓬勃發展必將自我過渡到君主立憲制,壹邊又認為大明應該加強皇權繼續加大江南稅收、打擊東林黨,有點類似。
  出於對明末思想家的尊重,大順這邊的儒生對此,做了很多解讀。
  最後,終於得出了壹個還算圓的過去的解讀,就是說,這裏說的管,指的是管生產端。
  生產端要管。
  銷售端要放。
  所以才會出現這種看似自相矛盾的說法,實際上是不矛盾的。
  由這個角度的解讀,也就引出來了這壹次鹽政改革的諸多爭端。
  因為,劉鈺壹直著手的,是生產端的改革,而銷售端他認為只是借著改銷售端的名義,實則搞生產端改革而已。
  也因此,林敏等鹽政改革派,從壹開始就沒怎麽考慮生產端的改革,考慮的只是廢除鹽引世襲制,改成鹽區內自由流通制。
  也也因此,揚州鹽商豢養的儒生,搞卷堂文,搞社團建言,發力點不能在鹽引制不能改,而發力點只能在維護鹽戶小民利益的角度。
  當然,皇帝,包括朝中壹些真正為社稷、皇權著想的忠君愛國之輩,包括林敏等人,妥協性地支持了劉鈺的鹽改墾政策,也是因為劉鈺的大型曬鹽場計劃,達成了明末反思之下對鹽政的最終構想:
  即,【官於出鹽之鄉,收積而鬻於商。官總而計之,足以裕國用而止爾。官有煮鹽之饒、民獲流通之利。壹入商人之舟車,其之東之西、其或貴或賤,可勿問也】
  官方通過生產端直接征稅,征稅之後,商人愛怎麽賣就怎麽賣。
  當然,這裏面還有劉鈺給打的幾個小補丁,重新調整鹽區、發展四川井鹽覆蓋湖北、官方大宗運輸到特定地點減少商人囤貨居奇可能、官方控制壹定的鹽進行價格調控等。
  最終才讓朝堂內,包括皇帝,對這樣的鹽政改革予以了支持。
  其思路,和這樣是生產力的進步,雞毛關系都沒有。
  純粹是【官有煮鹽之饒、民獲流通之利】的思路。
  主要是壹大堆小鹽戶,控制起來確實麻煩,也壓根控制不住。而且徹底解決了淮南鹽成本問題,使得即便加了壹部分稅,依舊可以保持對私鹽的壹定優勢。
  所以,感謝前朝的壹些政策,以及思想界對前朝政策的諸多反思,在前朝惡龍的殘影下,鹽政改革,包括根本性的搞大鹽場的方案,算是劉鈺為數不多的、符合思想界主流理念的改革。
  而至於說鹽戶和圈地的問題,以及現在揚州生員喊著“為了鹽戶利益”口號的現實問題,其實林敏感覺真的就像是在看笑話。
  雖然沒有劉鈺說的那種,揮舞著人民的乞食袋屁股上卻掛著封建紋章這個視角的可笑度,但他們自有笑點。
  林敏就覺得這就是正宗的“言有似是而非仁義之實者”。
  至於這些生員的請願能不能有可能獲得支持,反正是朝堂裏其實不太可能獲得利益群體之外的支持。
  這個,用老馬的那篇《委員會告同盟書》裏的壹段,其實就非常容易說清楚。
  【他們(小資產者、小農、小市民的)……要求消除大資本對小資本的壓迫,設立國家信用機構,頒布取締高利貸的法令,這樣他們和農民就可以不從資本家那裏,而從國家那裏以優惠條件得到貸款】
  問題就出在這個貸款上。
  按照這些生員搞出來的這壹套設想,純粹的官營官收、按照大明余鹽制出現之前的全盤官價收走的模式搞,肯定是不行的。
  這都不用想。管控大幾萬人口的小鹽戶,還要確保官收、確保沒有走私、確保鹽戶主動把鹽上繳或者強制上繳……無論哪個,難度都太大。
  搞收購制,鹽戶有懶有勤、天有不測風雲、人還有生病健康,肯定會有人撐不下去,無法支撐生產了。
  又不讓商人入場,那就得國家信用機構,來給這些鹽戶發放小額貸款吧?
  利息不能高了,否則根本還不起。而且毛的抵押都沒有,連草蕩和竈坑,所有權都是朝廷的,鹽戶只有經營權。
  對這樣的人搞低息貸款,朝廷是有錢沒處花了嗎?
  花高價,養壹群產鹽成本在淮北大鹽場大約15倍的小鹽戶?
  那幹嘛,不用搞大鹽場低成本賺來的錢,養壹支軍隊,直接把反抗者屠滅呢?這樣性價比更高啊。
  朝廷真正會算賬的人,都會這麽算的。
  至於圈地種棉本身,這就更有說法了。
  雖然說,大順認定的學問是永嘉、永康學派,但終究體系沒建立起來,但是裏面壹些話還是有助於劉鈺的圈地運動的。
  比如水心先生葉適,就專門談過這個問題:
  【富人者,州縣之根本也,上下之所賴者】
  為什麽說是上下之所賴呢?當然也是有解釋的。
  上之所賴,就不說了,官吏找富人征稅理論上,當然只是理論上,更方便。
  而下之所賴呢?
  其壹:小民沒有土地,在富人那裏租種,富人養活了小民。
  其二:如果有地,但是沒錢耕種怎麽辦?可以向富人手裏借高利貸。
  其三:萬壹遇到災年了什麽的,歲之有急,求諸富人。
  其四:要是真混不下去了,把自己賣了當奴隸,也只能是富人買,窮人肯定買不起。
  其五:手工業者,唱歌的、跳舞的,都得仰仗富人吃飯。
  當然,這裏的富人,指的是大地主。那稍微壹改動,圈地種棉的,到底算是大地主還是農業資本家,這就可以蒙混壹下。
  而得賴前朝橫征暴斂,胥吏腐化、基層崩潰,對於前朝的反思中,也有這麽壹個著名的理論。
  【大賈富民,國之司命!】
  朝廷對基層的控制力又差,皇帝跟殖民者似的就知道收稅收錢養自己那壹大家子親戚,遇到天災了救濟也少,這時候就得大商人、大富戶出面放高利貸。
  要不是這些人放高利貸,得多少百姓餓死?
  而且這些大賈富民,還擔負著“流金粟”的巨大作用,流通財富和貨幣,財富或者貨幣或者商品,得流動起來,才有意義。
  雖然這個理論,在經濟脆弱窮困的地方,實行起來是不太現實的,很可能被劉宗敏李自成等教做人。
  但是,在這裏,在淮南這個特殊的、小農勢力最脆弱的地方,偏偏又是可用的。
  憑著大順官方興而不行的永嘉永康學派的學問,憑著前朝的惡龍殘魂,對揚州生員反對圈地這件事,倒還真不是個大事。
  至少在道義上,還真就能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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